股份有限公司(Corporation) | 有限责任公司(LLC) | |
申报身份 | 一般以C型股份有限公司的身份进行税务申报。 |
加州LLC申报身份遵循联邦: • 非独立实体(Disregarding Entity):只有一位成员的LLC可选择作为非独立实体进行税务申报。 • 合伙企业(Partnership): 若成员多于一位,则可选择作为合伙企业来申报。 • 股份有限公司(Corporation): LLC可以选择作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税务申报。 |
特许经营税 V.S. 年税 |
即使您的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实际运营、或处于亏损状态、或经营时间少于十二个月,您还是需要缴纳最低800美元的特许经营税。 |
• 非独立实体或合伙企业:若选择将LLC以非独立实体或合伙企业的身份进行税务申报,即使您没有在加州实际经营,您也需向加州政府缴纳800美元的年税。 • 股份有限公司:若您选择将LLC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身份进行税务申报,则您无需缴纳年税,但需要缴纳特许经营税。 |
豁免特许经营税或年税的情形 |
• 新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第一年无需缴纳特许经营税。 • 股份有限公司若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无需缴纳特许经营税:该税务年度不超过十五天,且在这十五天内您没有在加州开展任何业务。 |
• 非独立实体或合伙企业:若您的LLC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无需缴纳年税:该税务年度不超过十五天,且在这十五天内您没有在加州开展任何业务。 • 股份有限公司:若您选择将LLC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身份进行税务申报,则应遵循股份有限公司条例。 |
加州所得税 |
• 加州股份有限公司的最终所得税税额为股份有限公司净收入的8.84%或800美元之中的较大额。 • 您第一年的净收入需按8.84%来缴纳所得税。 |
• 非独立实体或合伙企业:若选择将LLC以非独立实体或合伙企业的身份进行税务申报,您需在您的个人所得税表中申报公司所得。 • 股份有限公司:若您选择将LLC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身份进行税务申报,则应遵循股份有限公司条例。 |
LLC费 | N/A | 若选择将LLC以非独立实体或合伙企业的身份进行税务申报,且该LLC来自加州的总收入超过25万,则您需要缴纳LLC费。 |
表格 | 加州公司特许经营税或所得税申报表(表格100) |
• 非独立实体或合伙企业:加州有限责任公司收入申报表(表格568) • 股份有限公司:遵循股份有限公司条例。 |
截止日期 | 您的特许经营税截止日期为报税年度截止后的第四个月的第十五天。 |
• 非独立实体或合伙企业: (1)表格568:报税年度截止后的第三个月的第十五天。 (2)年税:成立当年,截止日期为成立日后的第四个月的第十五天。之后,税务年度开始后的第四个月的第十五天为当年的年税缴纳截止日期。 (3)LLC 费: 您必须在当前税务年度的第六个月的第十五天前预缴当年的LLC费。 • 股份有限公司:遵循股份有限公司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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