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遗产税
美国联邦遗产税可能适用于逝者死后的应税遗产,而不仅仅是特定受益人获得的份额。应缴税遗产是总遗产减去可允许的扣除额。
总遗产包括逝者去世时拥有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所有财产(包括美国境外的不动产)的价值。总遗产还包括以下内容: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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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给逝者,或如果逝者拥有该保单而支付给其继承人的人寿保险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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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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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给逝者或逝者继承人的某些年金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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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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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在去世前三年内转让的某些财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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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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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逝者一生中进行的某些转让,这些转让未支付足够的和全部的金钱或等值的价值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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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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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拥有一般任命权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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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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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存配偶的遗产权益(或法定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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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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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以逝者权益为上限的共有财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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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定应缴税遗产,可允许的扣除额包括: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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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遗产中支付的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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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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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在去世时所欠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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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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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扣除额(一般而言,指从逝者转移给尚存配偶的财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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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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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扣除额(一般而言,指逝者的财产转移到美国,任何州,州的政治部门,哥伦比亚特区,或合格的慈善机构,并且仅用于慈善的财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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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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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遗产税扣除额(一般而言,指逝者去世后向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支付的遗产税或继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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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总额,加上任何调整后的应缴税赠与,及特定的赠与的免税额,若前述总额超过免税额,则必须提交遗产税申报表。免税额通常等于申报要求。 2019年的免税额为11,400,000美元。
遗产税申报表和遗产税额应在逝者去世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申报和支付。使用表格4768(延期申报和/或缴纳美国遗产税申报表)可以申请自动延长6个月的申报和缴税时间。
根据第6651条例,未按时提交遗产税税表或支付税款将被处以罚款,除非延迟由合理的理由造成。如果申报人可以证明是由于合理的原因造成未能按时提交遗产税申报表,那么将不会被处以罚款。该条例还规定了蓄意企图逃税相关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