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减税指,2024年6月1日起,从减税对象的所得税额及住民税的所得比例额中,扣除本人份及共同生计的配偶份(住民税的情况为扣除对象的配偶)、扶养家属份的合计额之减税制度。
所得税的定额减税的对象,是在身为令和6年份所得税的纳税者的居住者(在日本境内有住所或至今为止连续1年以上有实际居所的人士)中,合计所得金额不超过1,805万日元(如果只有薪资所得,则是薪资收入不超过2,000万日元)之人士。
住民税的定额减税的对象,是在令和6年度份住民税所得比例的纳税义务人(2024年1月1日在日本有住所的人士)中,令和5年的合计所得金额不超过1,805万日元(如果只有薪资所得,则是薪资收入不超过2,000万日元)之人士。
所得税和住民税定额减税的扣除金额如下表所示:
所得税减税额(JPY)
住民税减税额(JPY)
本人
30,000
10,000
共同生计的配偶(所得税);
或扣除对象的配偶(住民税)
30,000
10,000
扶养家属
1人30,000
1人10,000
例如,某纳税人是定额减税的适用对象,他有1名配偶及2名子女,则他可以享受12万日元的所得税减税额及4万日元的住民税减税额。
参与所得税定额减税的共同生计的配偶、扶养家属也必须是日本税法上的居住者,另外,居住在日本国外的扣除对象的配偶、扶养家属不能参与住民税定额减税。
- 所得税
纳税人如果是薪资所得者(企业职员),则从2024年6月1日后的第一笔薪资的源泉征收税额中扣除。所得税减税额大于6月份的薪资源泉征收税额时,继续从7月份起逐月从薪资源泉征收税额中扣除,直至减税额被完全扣除,如果直至12月仍未被完全扣除,则在年末调整中扣除。如果年末调整中仍未完全扣除所得税减税额,则预计以补助形式发放给纳税人。
纳税人如果是事业所得者(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则从所得税的第1期预定纳税额中扣除。所得税减税额大于第1期预定纳税额时,继续从第2期预定纳税额中扣除。如果从第2期预定纳税额扣除后仍有剩余,则在确定申报中精算。如果事业所得者不需要预定纳税,则所得税减税额均在确定申报中调整。共同生计的配偶及扶养家属的所得税减税额一般在确定申报时才扣除,但也可以通过提交预定纳税减额申请以从第1期预定纳税额中扣除。
- 住民税
纳税人如果是薪资所得者(企业职员),则在2024年6月暂停住民税的源泉征收(又称特别征收),然后计算【全年住民税额】减去【住民税减税额】后的余额,平均分为11份后,从2024年7月至2025年5月共计11个月中从薪资中源泉征收。如果全年住民税额小于住民税减税额,则多余的减税额预计将以补助形式发放给纳税人。
纳税人如果是事业所得者(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则从住民税的第1期纳税额中扣除。所得税减税额大于第1期纳税额时,继续从第2期纳税额中扣除。如果从第2期纳税额扣除后仍有剩余,则剩余的减税额预计将以补助形式发放给纳税人。
企业主或负责计算薪资的责任人应正确把握员工的配偶及扶养家属,尤其当共同生计的配偶有收入时。
- 共同生计的配偶
根据国税厅的解释,共同生计的配偶在相关年度12月31日时,应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 属于根据民法规定的配偶(不包括未登记结婚的配偶);
(2) 与纳税人共同生计;
(3) 全年合计所得金额不超过48万日元(如只有薪资所得,则薪资收入不超过103万日元);
(4) 全年从未收取过薪资支付之青色申报者的事业专职者、或不是白色申报者的事业专职者。
- 扣除对象的配偶
共同生计的配偶在纳税人的合计所得金额不超过1,000万日元时,成为扣除对象的配偶。
- 扶养家属
根据国税厅的解释,扶养家属在相关年度12月31日时,应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 属于配偶者以外的家属(6等亲内的血缘家属及3等亲内的婚姻家属)、或受都道府县知事委托照顾的儿童、或受市町村长委托赡养的老人。
(2) 与纳税人共同生计;
(3) 全年合计所得金额不超过48万日元(如只有薪资所得,则薪资收入不超过103万日元);
(4) 全年从未收取过薪资支付之青色申报者的事业专职者、或不是白色申报者的事业专职者。
从2024年6月1日起,企业主应在交付予劳动者的薪资明细书上记载定额减税的所得税减税额,在年末调整时编制的源泉征收票的摘要栏中记载所得税减税额、或未被完全扣除的所得税减税额的余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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