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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日本雇用保险资料文件

主要的日本雇用保险资料文件

在日本的社会保险制度中,雇用保险是公认最复杂、最难理解、最难把握的社会保险。在2022年6月20日举行的雇用保险制度研究会中,专家明确指出日本现行的雇用保险制度复杂,且夹带许多暂定特例措施,没有专业人士的讲解帮助,一般日本国民难以运用,应将现有制度简单化、普遍化、全面化。

本指引中,启源将参照日本厚生劳动省的资料,整理归纳雇用保险的法定手续中涉及的主要资料文件,提供给启源的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作参考。另外,本所可提供日本社会保险加入及工资计算之服务,如有需要,可进一步联系本所专业顾问。

一、  雇用保险参保人资格取得备案

雇主雇用预计持续雇用期限满31天、单周规定工作时间满20小时的劳动者后,应在该劳动者成为参保人所属月份的次月10日前,向管辖事业所所在地的公共职业安定所提交《雇用保险参保人资格取得备案》(以下简称“资格取得备案”)。

资格取得备案可以从公共职业安定所窗口领取,也可以在日本总务省管理下的网络行政服务网站在线填写(电子申报)。

二、  雇用保险适用事业所设置备案

雇主如雇用预计持续雇用期限满31天、单周规定工作时间满20小时的劳动者,其企业成为适用事业所后,则有义务编制、提交《雇用保险适用事业所设置备案》(以下简称“事业所设置备案”)。与资格取得备案相同,事业所设置备案亦应在劳动者成为参保人所属月份的次月10日前提交至管辖事业所所在地的公共职业安定所(以下简称“管辖安定所”)。

通常与事业所设置备案一同提交的文件,包括3个月内的法人登记簿副本、办公室租赁合同、法人税务备案文件、社会保险相关文件、工资总账、员工名单等。

三、  雇用保险参保人员资格取得备案确认咨询票

如雇主雇用符合雇用保险参保条件的劳动者后,未按法定要求提交资格取得备案,则会影响身为参保人的劳动者所能领取的雇用保险补助,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为避免上述事态,劳动者可以向管辖安定所提交《雇用保险参保人员资格取得备案确认咨询票》,并提供身份及住址证明文件,以确认雇主是否遵守法定要求。公共职业安定所受理咨询后,发行《雇用保险参保人员资格取得备案确认咨询回答书》告知结果。

四、  雇用保险参保人员证

雇用保险参保人员证(以下简称“参保人员证”)是参加雇用保险时发行的证明书,证明持有者为雇用保险参保人。

管辖安定所所长受理雇主提交的资格取得备案后,将发行参保人员证给参保人。多数情况下,公共职业安定所会交付参保人员证给雇主。原则上雇主应转交该证予员工,但实际中雇主替员工(参保人)保管以便于办理其它雇用保险手续,直至员工离职后再转交参保人员证给员工之情况更为普遍。

因此,与原则相悖,多数劳动者离职时才从前雇主处收到参保人员证。劳动者收到该证后应妥善保管,并在下次受雇时提供予新雇主。新雇主收到参保人员证并办理资格取得备案后,将收到新的参保人员证,旧的参保人员证会被回收。新证上所记载的参保人号码与旧证的参保人号码相同,如不相同,参保人应尽快与公共职业安定所确认。

五、  雇用保险参保人资格取得等确认通知书

雇用保险参保人资格取得等确认通知书(以下简称“资格取得通知书”)是管辖安定所所长受理雇主提交的资格取得备案后发行之通知书。

资格取得通知书与参保人员证的作用相似,但资格取得通知书不仅记载有参保人号码、参保人姓名及出生日期,亦记载有备案受理日期、参保人种类及事业所名称等信息。资格取得通知书会在办理完资格取得备案后,直接经雇主转交予员工(参保人),通常不会像参保人员证一样由雇主保管。

六、  雇用保险参保人资格丧失备案

根据雇用保险法施行令第7条,在雇用之劳动者失去参保人资格(例如员工离职或死亡、工作时间减少)后,雇主应在参保人资格丧失当天次日起10天内,向管辖安定所提交《雇用保险参保人资格丧失备案》(以下简称“资格丧失备案”)。雇主完成资格丧失备案后,符合条件的离职员工可以领取雇用保险求职者补贴的基本补助。

资格丧失备案中应记载参保人号码、事业所号码、取得雇用保险参保人资格的日期、参保人的姓名、性别、地址、单周规定劳动时间、丧失资格的原因等。

七、  离职证明书和离职票

离职证明书全称为“雇用保险参保人离职证明书”,是雇主应在员工(参保人)退职日期次日起10天之内向管辖安定所提交之文件。离职证明书由1张原始件及2张复写件组成,当管辖安定所所长受理离职证明书后,雇主根据员工(参保人)意愿交付复写件予员工,该2张复写件即是离职票。

离职票全称为“雇用保险参保人离职票”,员工(参保人)离职后由雇主交付予员工。参保人可提交2张复写件中的第2张(离职票-2)至管辖安定所,以领取失业等补助金。

当员工未要求雇主交付离职票时,雇主无需提交离职证明书至管辖安定所。但是,如离职员工已满59岁,无论员工是否要求交付离职票,雇主均应提交离职证明书。

日本劳动者应留意区分“离职证明书”和“退职证明书”。离职证明书是雇主按员工意愿向政府部门提交之官方指定文书,而退职证明书只是由雇主开具、证明员工已离职的私人性文件,无指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

八、  公共职业训练等听讲备案/通所备案

《公共职业训练等听讲备案/通所备案》,是领取雇用保险基本补助的参保人在参加公共职业训练时,用于申领技能习得津贴及寄宿津贴的资料。

参保人在厚生劳动省的官方网站上填写、打印公共职业训练等听讲备案/通所备案后,应将打印的纸质备案书提交至管辖所在地的公共职业训练所窗口,或通过厚生劳动省电子申报系统提交。如选择线下窗口提交备案书,应注意备案书不能折叠、破损。

九、  其它

其它雇用保险相关的资料文件请参考下表(包括但不限于)。

资料文件名称

使用场合

雇用保险参保人转岗备案

参保人在同一法人(雇主)内被调整至其它岗位

高龄雇用持续补助支付申请书

雇主代参保人员工申请高龄雇用持续补助

育儿休业补助支付申请书

雇主代参保人员工申请育儿休业补助

介护休业补助支付申请书

雇主代参保人员工申请介护休业补助

雇用保险适用事业所废止备案

事业所被废弃或无雇用员工

雇用保险雇主事业所各种变更备案

雇主的名称、所在地等发生变更

搬家费支付申请书

参保人申请领取搬家费

求职活动支援费支付申请书

参保人申请领取广域求职活动费、短期训练听讲费、或求职活动相关劳务使用费

短期训练听讲费支付条件咨询票

参保人申请领取短期训练听讲费

短期训练听讲费支付条件回答书

参保人申请接受听讲指导

日工劳动参保人手帐

雇主贴上印花以证明日工劳动参保人工作天数


启源集团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日本公司的筹建、注册及各类签证的申请及后续维护、税务会计及薪资社保相关服务,有关详情请咨询我们的专业顾问。

参考资料:

1.   日本雇用保险制度简述

2.   日本雇用保险的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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