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知识库  中国  中国税务  个人所得税  广州南沙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知识库

分享

广州南沙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近日,中国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一则通知(财税〔2022〕29号),明确了在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实行以下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 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香港居民及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或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2. 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的所得包括来源于广州南沙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3. 上述优惠政策在纳税人在广州南沙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

上述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与粤港澳大湾区(简称“大湾区”)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很大的区别。

根据大湾区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只有在大湾区九个内地城市(即: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境外高端人才和境外紧缺人才,当其在大湾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15%时,才可以申请享受财政补贴。

启源集团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中国公司的筹建、注册及各类许可证/牌照的申请及后续维护、税务筹划及审计服务,有关详情请咨询我们的专业顾问。

免责声明
本文所及之内容和观点仅为一般信息分享,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任何专业建议,启源不对因信赖本文所及之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资讯或协助,烦请您浏览本所的官方网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通过下列方式与本所联系:
电邮: info@kaizencpa.com
电话: +852 2341 1444
手提电话:+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WhatsApp, Line 和微信: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

启源办事处: 香港 - 深圳 - 上海 - 北京 - 新加坡 - 台北 - 纽约 - 伦敦 - 东京 - 吉隆坡

语言选择

English

繁體中文

日本語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