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税种 |
风险要素 |
具体税收风险描述 |
风险易发行业 |
1 |
增值税 |
税率税额 |
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
所有行业 |
2 |
税率税额 |
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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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计税方法 |
同时存在适用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但未分开核算,计税方法混淆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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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计税依据 |
增值税申报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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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计税依据 |
纳税人将自身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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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发票开具 |
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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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计税依据 |
当期填报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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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出口 退(免)税 |
备案变更 |
出口退(免)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但未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 |
出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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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出口收汇 |
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后,在次年申报期截止之日前仍未收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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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计税依据 |
外贸型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与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或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不相符。 |
11 |
出口 退(免)税 |
计税依据 |
生产型出口企业申报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与出口发票的离岸价(FOB)金额不相符(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 |
出口企业 |
12 |
企业所得税 |
计税依据 |
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支出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付对象、规定范围、确认原则等,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或者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列支限额未作纳税调整。 |
所有行业 |
13 |
计税依据 |
更正申报以前年度增值税,未调整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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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资格认定 |
错误申报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导致享受了不应享受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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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资格认定 |
错误选择是否属于国家禁止行业、是否高新企业等导致享受了不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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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计税依据 |
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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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计税依据 |
纳税人将自身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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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计税依据 |
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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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计税依据 |
捐赠支出不满足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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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计税依据 |
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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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个人所得税 |
征税对象 |
发放非任职于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报酬,未按劳务报酬所得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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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扣除费用 |
享受了不应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或上报的扣除信息不真实。 |
23 |
个人所得税 |
计税依据 |
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在工商部门变更投资方以前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
所有行业 |
24 |
计税依据 |
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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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扣除费用 |
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购物卡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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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扣除费用 |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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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房产税 |
计税依据 |
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险情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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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纳税义务 |
房屋租金收入未申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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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征税范围 |
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申报缴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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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征税对象 |
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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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征税对象 |
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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