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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 中国

问题

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的相关问答

答案
问: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答: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

问:
发生股权转让交易何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问:
企业在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什么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物除外。

问:
个人取得企业支付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使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问:
个人从证券公司股东账户取得的利息,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股东账户资金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1999】697号)第一条规定:“个人从证券公司账户取得的利息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法规的利息、股利、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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