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兼负责承运的涉税问题
问: |
何为混合销售? |
答: |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即銷售或服務是均為同一項業務,不可分割。 |
问: |
何为兼营销售? |
答: |
纳税人同时经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即为兼营。即销售或服务分属于不同的业务。 |
问: |
此两种类别销售应如何纳税? |
答: |
对于兼营销售,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对于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
问: |
销售方即提供销售也提供运输服务属于混合销售还是兼营销售? |
答: |
首先,需要确认销售方是否有运输资质,如无,只能委托第三方运输机构承运; 其其次,如有运输资质,且归属于同一业务则是混合销售,如非同一业务则归属为兼营销售。 |
问: |
代垫运费的条件是什么? |
答: |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