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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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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资源税法中的常见问题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以下是关于资源税法的一些常见问题。

问:
资源税的纳税人包括哪些?
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问:
纳税人应当在哪里申报缴纳资源税?
答: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产品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

问: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答:
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问: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有哪些?
答:
该范围包括非金属矿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水气矿产以及盐。

问: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产品是否需要缴纳资源税?
答: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问: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有哪些?
答:
资源税税目有164个,涵盖了所有已经发现的矿种和盐。资源税税率采用固定税率和幅度税率两类税率。

问:
资源税的计征方式?
答:
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实行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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