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
问: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劳务派遣用工? |
答: |
根据中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
问: |
劳务派遣用工有人数限制吗? |
答: |
有限制。根据中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
问: |
劳务派遣用工和用工单位之间有劳动关系吗? |
答: |
劳务派遣用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二者之间是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用工之间则不存在劳动关系。 |
问: |
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动合同期限有限制吗? |
答: |
有限制。根据中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
问: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在岗位和人数上有限制吗? |
答: |
没有限制。根据中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不受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