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相关问题解答
问: |
社保转移可以转移哪些保险?针对不同保险有何规定? |
答: |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都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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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是否可以由他人代为转移社保关系? |
答: |
可以。需持有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号码及委托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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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异地办理社保转移有哪些限制条件? |
答: |
申请人年龄女性不能超过40周岁,男性不能超过50岁,且需要有新的接收单位。不符合条件的转入地不接受社保转移,则转到户籍所在地,或在退休时把社保转移到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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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如何办理社保转移? |
答: |
办理原地区社保停保。持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和医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在社保中心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接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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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根据社保转移的不同情况,养老金的领取分别有哪些条件? |
答: |
当参保人的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在参保地领取养老金。户籍地和参保地不一致,在参保人缴费满10年的地点领取养老金。多地缴费满10年,在最后一个满10年的地方领取养老金。若缴费都不到10年,需要把养老关系转回户籍地并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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