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群岛豁免公司 - 经济实质
问: |
什么是经济实质法及其为什么在开曼群岛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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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是为响应由欧盟提出对全球性的不公平税收的关注及行动,于当地倡议的新法例。该法例要求在开曼群岛注册或登记的公司,若正在进行的业务涉及规定九项相关活动中的一项或多项,需符合当地要求并证明公司于当地或其他业务地方有足够的"经济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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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哪些公司需要在开曼群岛建立经济实质?什么是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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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仅当公司的经营业务属于相关活动时,才需要在开曼群岛或在其经营或管理所在地建立实质。
经济实质测试标准将依据相关活动所产生的相关收入水平,基本上包括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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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什么是相关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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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正进行以下一项或多项"相关活动"的相关实体,必需就每个相关活动满足经济实质测试。
但不包括投资基金业务。 另外,相关活动一词并不单指主动从事上述活动,即获取被动收入亦视作进行相关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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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开曼群岛公司每年需通知税务信息管理局哪些有关经济实体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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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开曼群岛公司每年需向税务信息管理局提供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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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开曼群岛公司需要在何时申报经济实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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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所有开曼群岛公司需要每年就经济实质提交年度声明。如从事相关活动的相关实体需要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的12个月内向开曼群岛税务信息管理局提交报告,详细列明公司是否符合经济实质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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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在清盘期期间或在以其他方式停止进行相关活动时,仍然需要满足经济实质测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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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直至正式被除名,相关实体仍有责任去遵守经济实质法相关的规定。 如清盘过程中仍继续进行相关活动,公司需就该时期确保满足经济实质测试。但是,在相关实体停止进行相关活动及不产生相关收入,它则不需要满足经济实质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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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如未能满足经济实质测试要求会有甚么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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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税务信息管理局对未能满足经济实质要求的相关实体,将征收开曼群岛币10,000元的罚款。若在初次通知后的下一个财政年度中仍未满足要求,税务信息管理局将征收开曼群岛币100,000元的罚款。如连续两年仍未能满足要求,法院将会发出命令,以要求有关相关实体采取指定行动来满足经济实质测试,或命令该实体解散或除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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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向税务信息管理局提供有关经济实体的虚假或误导性资料有什么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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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根据经济实质法,任何人知情地或故意地向税务信息管理局提供虚假或误导性资料,即属违法。该罪行可处以开曼群岛币10,000元罚款或监禁五年,或同时处以两项罚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