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涉税问题(续)
问: |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需要备案吗? |
答: |
不需要。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企业还须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
问: |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需要保管哪些资料留存备查? |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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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
答: |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可以连续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
问: |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能否叠加享受? |
答: |
不能。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从优选择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得同时叠加享受。 |
问: |
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将如何处理? |
答: |
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如发现已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符合认定条件,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认定机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税务机关在接到认定机构通知后,将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