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企业境外投资ODI备案问答(四十五)
问: |
境外投资ODI备案原来有两个中方股东,现在有一个股东退出,是否需要变更《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答: |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之规定,《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载明的境外投资事项(包括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的,应向原备案的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
问: |
境外投资ODI备案原来的投资主体有变动,是否需要向发改委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
答: |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第11号)之规定,投资主体发生变化,例如投资主体增加或减少,应向原备案的发改委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
问: |
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是要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还是核准手续? |
答: |
根据规定,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应向商务部及国家发改委申请办理境外投资核准手续,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及《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
问: |
境外投资项目有两个以上中方投资主体应如何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 |
答: |
根据规定,两个以上投资主体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其中一方境外投资ODI办理备案。 |
问: |
中央企业在地方的下属企业如何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 |
答: |
根据规定,中央企业在地方的下属企业应通过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向商务部申请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或核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