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企业境外投资ODI备案问答(三十一)
问: |
境内企业A的控股股东为国家部委所属高校,A开展境外投资是否参照中央管理企业办理境外有关手续? |
答: |
高校控股企业不属于中央管理企业,应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中关于地方企业的规定办理境外投资有关手续。 |
问: |
地方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项目,不涉及敏感国家、地区和敏感行业,且中方投资额不超过3亿美元,应向哪里申请办理境外投资核准、备案? |
答: |
地方企业开展非敏感类境外投资,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是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
问: |
地方企业向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申请3亿美元以下非敏感类境外投资备案,与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3亿美元以上非敏感类境外投资备案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是否一致? |
答: |
流程基本一致,均需按《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办理。部分省(市)出台了本省(市)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具体情形请以备案机关的实际要求为准。 |
问: |
地方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备案的,项目申报材料是否需要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
答: |
不需要。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的,由其直接向核准、备案机关提交。 |
问: |
甲省企业A的境内子公司B位于乙省,B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美元开展非敏感类境外投资,应由哪家企业向哪个省份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备案? |
答: |
投入资产权益的是境内企业B,则B是投资主体,应由B向乙省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境外投资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