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司-资本额查核报告
问: |
请问资本额查核报告的使用目的为何? |
答: |
公司应于资本额汇入时,请在台合法登记之会计师协助出具资本额查核报告,已向政府左证资本额到位并允以公司注册。 |
问: |
请问我能够只提供汇款证明给政府证明资本额到位吗? |
答: |
不可。须由在台合法登记之会计师出具之资本额查核报告作为到位证明。 |
问: |
请问资本额查核报告的出具日期能够指定吗? |
答: |
不可。应同资本额实际汇款之日期。 |
问: |
请问若开户行没有存折的话,该提供何种证明予会计师才能出具查核报告呢? |
答: |
可向银行方询问是否能够协助出具存款余额证明作为资本额汇入之左证。 |
问: |
请问是否可以使用现金以外的出资方式呢? |
答: |
可以。若以劳务或其他方式出资,应由台湾合法鉴价师出具鉴价报告后,在提供于会计师查阅无误后,才能够出具资本额查核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