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无形资产摊销的相关问答
问: |
什么是无形资产? |
答: |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
问: |
无形资产应按照什么方法确认计税基础? |
答: |
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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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对符合规定的无形资产如何确认摊销扣除? |
答: |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
问: |
哪些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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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确定后能否变更? |
答: |
摊销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