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有限公司 - 股东
问: |
请问股东是否能够向公司请求报酬? |
答: |
执行业务之股东,非有特约,不得向公司请求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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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请问纯出资股东是否能够调阅公司内部文件? |
答: |
不执行业务之股东,得随时向执行业务之股东质询公司营业情形,查阅财产文件、账簿、表册。 |
问: |
请问有限公司股东是否能够随意转让资本额给他人呢? |
答: |
股东非经其他股东全体之同意,不得以自己出资之全部或一部,转让于他人。 |
问: |
请问股东是否能够参与他公司之商业买卖活动呢? |
答: |
代表公司之股东,如为自己或他人与公司为买卖、借贷或其他法律行为时,不得同时为公司之代表。但向公司清偿债务时,不在此限。 |
问: |
请问有限公司股东可以退股吗? |
答: |
有限公司股东不可以退股,只能抛弃自已的出资额或办理资本额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