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失能年金之计算
问: |
经台湾个别化专业评估后相关权益会有差别吗? |
答: |
不会。不论是属于失能给付标准附表「终身无工作能力」的失能项目,或是经个别化专业评估而领取失能年金给付,给付金额的计算方式及相关权益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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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领取台湾失能年金给付期间,是否还能继续加保?还能领老年给付吗? |
答: |
不可以。不论是失能程度属于失能给付标准附表「终身无工作能力者」,或是经个别化专业评估后符合年金给付条件者,领取失能年金给付时,两者都必需退保,不得继续加保。 领取失能年金给付者既已无继续工作,如果同时符合请领失能、老年或死亡给付条件,仅能择一请领。 |
问: |
什么人才可以请领台湾失能年金给付? |
答: |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伤害或罹患疾病,或为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所定之身心障碍者,且经评估为终身无工作能力,就可以请领失能年金给付。 |
问: |
台湾失能年金给付如何计算? |
答: |
(一)、给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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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被保险人在参加台湾劳保期间发生重度失能,符合请领失能年金给付,如果曾经参加国保5年,可不可以合并计算? |
答: |
※每月可领「国保身心障碍年金」金额:19,761×5×1.3%=1,284元。 ※每月合计:11,20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