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查询关键字:
查询标题 查询内容
  注册中国大陆商标  
注册香港商标
注册台湾商标
注册澳大利亚商标
注册欧盟商标
注册德国商标
注册新加坡商标
注册其它海外商标
    商标注册费用  
商标策划设计
商标分类目录
中国商标法
注册香港公司
注册英国公司
注册新加坡公司
注册英属岛(BVI)公司
注册美国公司
注册法国公司
注册澳大利亚公司
注册纽埃岛公司
注册马绍尔公司
注册文莱公司
注册纳闽公司
注册其它离岸公司
离岸公司注册费用
如何开立银行帐户
商务套餐服务
商务秘书服务
查册服务(香港)
会计报税服务
国际标准刊号ISSN申请
商业登记服务
现成公司
常见问题解答
常用资料下载
公司注册流程
    香港政府部门及主要银行  
付款方式  快递费用

新加坡修订《商标法》

新加坡修订《商标法》

  新加坡《商标法(修订案2007)》于2007年1月22日在国会通过,且于2月1日获总统批准。

  此次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几点:

  增加多项类目的商标注册申请

  目前,在新加坡只能注册单一类目的商标。根据新《商标法》,申请人可进行多项类目的注册申请,即含有多项类目的商品和服务可以在一件申请中提出,并以一项权利进行注册、维持和续展。

  增加分案申请

  作为多项类目申请制度的补充,新《商标法》允许申请人将一件商标申请分为两件或多件申请,此举可保障未被驳回的商品或服务商标申请类目继续进行注册事宜,以加速商标注册进程。

  规定程序失误的救济措施

  新修订的《商标法》还对程序失误的救济措施作出规定,以解决商标申请人因程序上的失误而产生的问题。根据此救济措施,商标申请人即使错过规定期限,也可通过提出申请,维持其商标权。

  允许对未决商标的许可进行登记

  根据现行《商标法》,只有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在许可后可进行商标许可登记。此次修订《商标法》,允许对未决商标的许可进行登记。

 

 
香港官塘巧明街111号富利广场803室 电话:+852 23411444 传真:+852 23411414
深圳办事处 电话:+86 (0755)82684480 82684483 82684484 82684485   传真:+86(0755)82684481
上海办事处 电话:+86 (021) 64394114  64399276  64399326  传真:+86 (021)64394414
网址:http://www.by-cpa.com  电邮:info@bycpa.com 北京办事处 电话:+86 (010) 68748420 传真:+86 (010) 68748421  

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