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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调整2020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Time:   2020.08.11
佛山调整2020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佛山市社保局近日发布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调整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发布的资料,2019年广东省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756元,佛山市2019年度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200元。具体的相关规定如下:

  1. 2020年7月1日起,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上年度广东省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即人民币20,268元;下限维持佛山市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人民币3,376元。

  2. 2020年7月1日起,佛山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佛山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人民币21,600元;下限仍然维持RMB1,720不变。

  3. 根据佛山市医保局2019年96号文件规定,2020年7月1日起,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人民币5,626元。

  4. 2020年7月1日起,佛山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再设置上下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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