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税之罚则
问: |
已税烟酒因变质损坏,厂商如何申请销毁及办理退税? |
答: |
已税烟酒因变质损坏或质量不合政府规定标准者,应依「财政部各地区国税局办理应税货物或烟酒销毁审查作业要点」将存置地点、处理方法及日期,向货物所在地稽征机关申请派员会同销毁或回炉后,向产制厂商所在地稽征机关或海关申请退还原纳烟酒税及烟品健康福利捐。
|
问: |
烟酒税产制厂商未依限办理申报或不申报,其滞报金及怠报金之规定? |
答: |
|
问: |
烟酒税纳税义务人逾期缴纳税款及烟品健康福利捐者,会受到什么处罚? |
答: |
烟酒税纳税义务人逾期缴纳税款及烟品健康福利捐者,应自缴纳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每逾3日按滞纳金额加征1%滞纳金;逾30日仍未缴纳者,依法移送强制执行。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纳税义务人之事由,致不能于法定期间内缴清税捐,得于其原因消灭后10日内,提出具体证明,向稽征机关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经核准者,免予加征滞纳金。上述应纳税款及烟品健康福利捐,应自滞纳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纳税义务人自动缴纳或强制执行征收缴纳之日止,依邮政储金1年期定期储金固定利率,按日计算利息,一并征收。 |
问: |
那些是逃漏烟酒税的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罚? |
答: |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逃漏烟酒税及烟品健康福利捐情形之一者,除补征烟酒税及烟品健康福利捐外,按补征金额处1倍至3倍之罚款:
|
问: |
违反烟酒税手续的行为有那些?会受到什么处罚? |
答: |
烟酒税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通知其依限补办或改正;届期仍未补办或改正者,得连续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