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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 - 中国

ご質問

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问题

答え
问: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答:
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有哪些?
答: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问:
企业应在什么时间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答:
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问:
企业已经发生支出,但销售方无法开具发票,应当如何处理?
答: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1. 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2. 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 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 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5. 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6. 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问:
国外的票据能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答: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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