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申请缓缴暂缴物业税的常见问题
问: |
如何在香港申请缓缴暂缴物业税? |
答: |
与申请缓缴暂缴利得税及薪俸税的做法一样,阁下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香港税务局提出申请缓缴暂缴物业税,阁下可于税务局网址下载有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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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申请人能以什么理由在香港申请缓缴暂缴物业税? |
答: |
阁下可根据以下其中一个情况申请缓缴全部或部分的暂缴物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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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申请缓缴暂缴物业税的期限是否与申请缓缴暂缴利得税及薪俸税有所不同? |
答: |
不!三者是一样的。按香港税例提交缓缴申请书的限期有2种方法计算,阁下须在缴交暂缴税的限期前28天,或在暂缴税缴税通知书发出日期后的14天内(上述期限以较迟者为准)提交缓缴申请书。 |
问: |
申请人如何得知缓缴暂缴物业税的申请成功获批? |
答: |
香港税务局在考虑阁下提出缓缴暂缴物业税的申请后,会向阁下发出通知书阐明税务局特许缓缴全部或部分的暂缴物业税。 |
问: |
在申请缓缴暂缴物业税时,除了申请表格外,我还需要准备其他文件吗? |
答: |
如阁下申缓缴暂缴物业税的理由是您已不是该物业的业主,或将会在暂缴物业税课税年度结束前不再是该物业业主,那除申请表格外,阁下还须将有关停止成为业主的日期﹑已收租金及应收租金的资料随申请书一并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