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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属维京群岛使用受限制公司名称新指引

Time:   2012.01.16

英属维京群岛使用受限制公司名称新指引

英属维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Financial Service Commission)于近期签布了“英属维京群岛商业公司(受限制公司名称)通告2011§(“通告§)。维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于通告的附件列明一系列受限制的名称及短句(包括相关缩写词)。任何人拟在公司名称中使用该等名称或词语,都必须先行得到金融委员会的同意或者批准。

任何衍生于该等名称或者短句、任何该等词语及短句的同词根的词语或短句或任何该等词语或者短句的效属性词语或者短句,即使没有罗列于该表格,同样受到限制,因为同样需要金融服务委员会的同意或批准。该等限制适用于新注册公司、新迁移到英属维京的公司、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合并及重组。


Click the below links to view the original text:
点击此处浏览通知原文(英文):

英属维京群岛商业公司(受限制公司名称)通知2011
BVI Business Companies (Restricted Company Names) Notice 2011

关于使用受限制公司名称指引
Guidelines in Relation to use of Restricted Company Names (October 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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