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利兹有关虚拟资产活动更新
伯利兹金融服务委员会(“FSC”)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发布了一份关于限制虚拟资产活动的通知。
除非公司取得许可证,否则伯利兹现在不再允许进行任何虚拟资产活动。但同时伯利兹暂停不会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批出任何虚拟资产活动许可证。如果公司在法案生效,即(2023 年 4 月 15 日)之前仍有进行虚拟资产活动,则必须 :
一、 在法案生效后一个月内通知伯利兹金融服务委员会公司营运的虚拟资产活动。
二、 在法案生效后 3 个月内停止有关虚拟资产活动。
如果公司未能遵守上述第一项要求,公司则必须在 2023 年 5 月 25 日起的 1 个月内通知伯利兹金融服务委员会。
根据2023 年第 8 号金融服务委员会法案中有关虚拟资产的定义是任何可以以数字表示价值的数字交易、转移或用于支付或投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加密货币、稳定币、非同质化代币(NFT),以及可以在游戏外兑现或使用的游戏货币,但不包括法定数字货币。
如您的公司正进行虚拟资产活动,请立即联络伯利兹金融服务委员会寻求进一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