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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高校可在海南独立办学

Time:   2023.05.29
境外高校可在海南独立办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及海南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22日联合发布的《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独立设置的高水平大学和职业学院,现在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办学。

新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设立独立的学校或校区,提供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类学科专业教育,无需与中国高等教育机构合作。

这是境外高等教育机构首次获准在中国大陆地区独立办学。在此之前,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必须与中国高等教育机构合作方能在大陆地区办学。

允许独立办学的境外高等教育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办学声誉和较高的国际知名度;
(2) 具有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类方面的学科优势;
(3) 毕业生具有较高的就业质量和良好的业内评价。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办学设立的学校原则上仅限于提供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类学科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确有必要的方可提供专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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