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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与广州中山食品经营许可互认

Time:   2023.03.10
深圳与广州中山食品经营许可互认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了食品经营许可跨城互认协议,并发布了相应的通告。根据该通告,深圳与广州、中山的食品经营企业只需要在广深/深中任一城市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即可在另一个城市经营。三地的首批互认事项如下:

一、  深圳与广州

  1. 中央厨房配送资质互认

    在广深两地任一区域设立中央厨房并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许可的,可在广深两地跨城设置的所属餐饮门店 (或加盟店)配送许可范围内的食品,中央厨房在跨城地毋须再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2. 自动设备售货商资质互认

    对于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企业,在广深任一地依法注册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可在广州、深圳行政区跨城摆放自动售货设备开展预包装食品销售,在跨城地毋须再申报食品经营许可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二、  深圳与中山

  1. 中央厨房配送资质互认

    在深中两地任一区域设立中央厨房并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许可的,可在深中两地跨城设置的所属餐饮门店 (或加盟店)配送许可范围内的食品,中央厨房在跨城地毋须再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2. 餐饮管理企业资质互认

    对于餐饮管理企业在两市跨区域经营的,仅在深中任一地依法注册,即可在深圳、中山行政区内享有与当地餐饮管理企业平等的地位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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