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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税务局今天开始发出2019/20年度报税表

Time:   2020.04.01
香港税务局今天开始发出2019/20年度报税表

香港税务局(下称「税务局」)将于2020年4月1日开始寄出2019/20年度的物业税报税表及雇主报税表。该课税年度的利得税报税表将会于2020年5月初开始寄出,2019/20年度的个别人士报税表则预计将于6月初开始发出。与以往的一般做法不同,香港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局”)于今日开始发出2019/20课税年度的物业税报税表及雇主报税表。该课税年度的利得税报税表及个别人士报税表将会于2020年5月4日及2020年6月1日分别发出

纳税人收到报税表后,应于税务局发出报税表后的一个月内或在有关报税表所指明的任何其他时间内填妥及交回税务局。否则,可能会导致纳税人逾期申报而被罚款。

在申报2019/20课税年度的报税表时,纳税人有权享受香港财政司司长在2020/21年度预算案中宣布的各种优惠措施,包括宽减2019/20课税年度100%的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稅,就每宗个案宽减上限为港币20,000元。值得注意的是,在该优惠措施获得香港立法会通过后,税务局会在今年的最终评税时直接作出宽减,纳税人只须如常填报报税表,无须特别提出申请。

上述优惠措施适用于2019/20课税年度,即适用于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的会计年度。

此外,纳税人还可以享受香港两级利得税的优惠政策。在两级利得税制度下,合资格的法团及非法团业务首200万元应评税利润的利得税税率将分别按8.25%及7.5%课税,而其余超过港币200万元的应评税利润,法团将按16.5%课税,而非法团则按15%课税。纳税人必须在利得税报税表中声明是否按两级制税率课税。

如启源已经是阁下香港公司的指定税务代理或公司秘书,本所将在收到由香港税务局发出的报税表后,及时联系阁下就申报事宜进行商讨。如果阁下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仍没有收到本所的任何通知,请联系我们,以避免我们的通知在传送过程中不慎丢失而导致的延迟申报。

启源拥有专业的团队及丰富的经验,提供香港税务申报服务及香港离岸经营所得的利得税免税申请服务。关于2019/20年度香港利得税及离岸经营所得的利得税免税申请,请您参阅本所网站之相关简介: 启源拥有专业的团队及丰富的经验,提供香港税务申报服务及香港离岸经营所得的利得税免税申请服务。关于2019/20年度香港利得税及离岸经营所得的利得税免税申请,请您参阅本所网站之相关简介:

  1. 2020-21年度香港财政预算案重点摘要
  2. 香港政府拟宽减2019/20课税年度利得税
  3. 香港公司以离岸方式经营的税务简介


启源建议阁下就有关香港报税事宜咨询税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如您有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启源之注册会计师:

颜汉彬 Benjamin HP Yen
合伙人
新加坡特许会计师
香港资深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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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852 2270 9768
E:benjamin.yen@kaizencpa.com

王嘉欣 Vicki Wong
税务经理
香港注册会计师
T: +852 2270 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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