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度公司法(2013)之规定,每家于印度注册成立之公司,其董事会每年都需要召开不少于四次之会议,而且,两次会议之间距不能多于120日。
董事会会议次数
印度公司于注册成立后,必须于注册成立日之后的30天内召开第一次董事会会议。
每家于印度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其董事会必须每年召开最少四次会议,并且,两次会议之间距不能多于120日。
根据公司法,每个董事每年必须最少出席一次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
印度公司的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不得少于2人,或者不得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较高者为准。上述三分之一中包含的任何分数应四舍五入到下一个。
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之规定,不仅适用于会议开始之时,还适用于会议的整个过程。
如果董事会会议因法定人数不足而不能按时召开,则除非公司章程细则另有规定,会议会自动改期至下个星期的同一日、同一时间及同一地点举行。如果更改后之会议召开日期是国家法定假期,则自动延至下一日。如果改期之会议仍因法定人数不足而不能召开,则会议自动取消。
董事会会议召开方式
董事可亲自出席会议的方式参与会议,也可通过视像会议方式,或者任何其他可以记录及存储会议过程的视听手段参参与会议。
董事如以视像方式或者任何视听手段参与董事会会议,则该董事需包含于计算法定人数之内。
下列事宜,董事会不得以视像会议或者任何其他视听手段处理:
1、 批准财务报表
2、 批准董事会报告
3、 批准招股书
4、 考虑拟提交予董事会批准之财务报表,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如有)之审计委员会会议;及
5、 批准与合幷、分拆、收购或接管相关之事宜。
董事会议通知
董事会会议通知必须于召开会议不少于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每个董事,除非公司章程细则指定较长之通知期。通知可以亲自送抵、邮寄或电子方式发送。
董事会可以在较法定通知期为短的期限内召开董事会会议,以处理紧急事宜。但是,公司需把在该等会议所决定的事宜告知所有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