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知识库  中国  中国各地资讯  深圳  关于调整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知识库

分享

关于调整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3年12月30日公布《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3]14号),于2014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相关调整如下:
 
1.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808元/月。
 
2.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5元/小时。
 
 
谢谢您的关注,如果您对以上有任何疑问,请实时与我们联系,谢谢!

免责声明
本文所及之内容和观点仅为一般信息分享,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任何专业建议,启源不对因信赖本文所及之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资讯或协助,烦请您浏览本所的官方网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通过下列方式与本所联系:
电邮: info@kaizencpa.com
电话: +852 2341 1444
手提电话:+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WhatsApp, Line 和微信: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

启源办事处: 香港 - 深圳 - 上海 - 北京 - 新加坡 - 台北 - 纽约 - 伦敦 - 东京 - 吉隆坡

语言选择

English

繁體中文

日本語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