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简介
个人所得税的特点:1、实行分类征收;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幷用;3、费用扣除额较宽;4、计算简便;5、采用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法。
个人所得税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等。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列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11项,具体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
(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 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
(六)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 财产租赁所得
(九) 财产转动所得
(十) 偶然所得
(十一) 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分别不同个人所得项目,规定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生产经营、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三) 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88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税法确定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税法规定“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8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日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日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为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为纳税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的余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不扣除任何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的每次收入额。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采取源泉扣缴税款和自行申报两种纳税方法。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高有扣缴义务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都应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幷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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