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是外商直接投资最常见的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有1至50名成员(股东),因此又可划分为单一成员(股东)有限责任 公司及多成员(股东)有限责任公司两种类型。
单一成员(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架构如下:董事会、经理/总经理,如不设立董事会,则为公司主席、经理/总经理。至少有一名担任董事会主席、公司主席或经理/总经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主席、董事会其他成员或公司主席可兼任经理/总经理。
多成员(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架构如下:董事会、董事会主席、经理/总经理。至少有一名担任董事会主席或经理/总经理的法定代表人。
设立股份公司至少应有3名创始股东,股东数量无上限。
股份公司的组织架构如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总经理。如股东人数少于11名,且机构股东持有的股份少于50%,则可以不设立监察委员会。
股份公司如只委任一名法定代表人,则该人士必须是董事会主席或经理/总经理。如委任多名法定代表人,则董事会主席及经理/总经理应为法定代表人。
代表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越南设立代表处的外国公司要求已经在国外持续经营至少满一年。代表处可以为其所代表的外国公司开展市场调研和业务推广活动,但不能从事任何营利性活动。
分公司也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越南设立分公司的外国公司要求已经在国外持续经营至少满五年。但目前在实践中,越南只允许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管理等特定行业的外国公司在越南设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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