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计划通过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为因应台湾中阶技术人力缺工逐年扩大,且产业一再反映优秀资深移工受限就业服务法工作年限限制,加上邻近国家争相延揽并留用优秀技术人力,台湾劳动部门与相关部会多次协商,留用薪资与技术条件符合规定,且在台湾工作6年以上移工或副学士学位以上侨外生,并初步限定以海洋渔捞、制造业、营造业、农业及看护工等缺工产业从事工作,未来亦将视经济发展需求滚动检讨开放业别。
未来在台湾工作满6年以上的移工,及取得台湾副学士学位的侨外生符合薪资与技术条件者,均可由雇主申请在台从事中阶技术工作,并且无工作年限的限制。该项法案可望今年4月底前正式上路,相关信息如下:
一、 适用对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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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工作达6年以上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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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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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台湾高等教育副学士学位以上之侨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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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开放工作类别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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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制造业工作、营造业工作、外展农务工作、农业工作(限兰花、蕈菇、蔬菜)、海洋渔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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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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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护工作:机构看护工作、家庭看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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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雇主资格
同现行聘雇移工之雇主资格条件
四、 外国人资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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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或其他指定工作:每月经常性薪资达新台币(以下同)3.3万元以上(侨外生初次聘雇3万元以上,续聘回归达3.3万元以上),或年总薪资达50万元以上。且符合劳动部门所提专业证照、或训练课程或实作认定等资格条件之一。但经常性薪资达3.5万元以上,免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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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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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护工作:机构看护每月经常性薪资达2.9万元以上;家庭看护每月总薪资达2.4万元以上,且应同时符合台湾语言测验及相关教育训练课程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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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特别注意名额的部份,产业类个别雇主申请中阶人力名额,不超过移工核配比率25%,且移工、中阶人力及专业外国人合计不超过总员工50%。资深移工或侨外生转为外国中阶技术人力后,在台工作无工作年限之限制,且连续工作5年且符合资格者得申请永久居留
资料来源:台湾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