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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补助简介

中国政府补助简介

一、  政府补助定义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或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政府对企业的 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政府无偿给予企业非货币性资产等。

  1. 无偿拨款

    财政拨款指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如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给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给企业用于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

  2. 税收返还

    政府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但通常情况下,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属于政府补助。

  3. 财政贴息

    财政贴息指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补贴形式分为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以及拨付给贷款银行。

  4. 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

    主要为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林等。

二、  政府补助分类及会计处理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如确认为递延收益,应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上述与资产相关的补助之外,其他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此类补助主要是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费用或损失。

    会计处理:
    ①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②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③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三、  政府补助税务处理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中减除:

  1. 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2.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项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 企业对该项资金以及该项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 对于以上符合条件的政府补助,企业在支出时所形成的费用或形成资产后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亦不能作为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是否需要对财政性资金进行不征税收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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