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在美报到登记指引
根据商务部关于《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通知,中国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后,应到驻在国(地区)使(领)馆经商处(室)登记备案。
办理境外中资企业(机构)美国报到登记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 由报到登记的企业填写《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复印件。报到登记表中企业信息栏目应填写清楚、完整,并按要求在报到登记表上加盖境内投资主体企业公章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公章;
二、 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复印件;
三、 企业在美营业执照或州务卿颁发的企业设立证明(即由州务卿签字的Certificate of Filing/Formation)复印件;
四、 企业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国内投资主体基本情况、在美企业基本情况、投资经营和相关业务情况等,其中必须包括境外企业项目介绍、实际经营地、投资额、注册资本,投资主体的社会信用代码、所有制类型等信息)。
五、 境外投资备案表复印件。
以上材料经驻美经商处工作人员核实齐备后,驻美国经商处通常会于1-3个工作日出具回执扫描件。具体相关流程及费用,请向启源专业顾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