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不发年终奖合法吗?
目前,中国法律并未对年终奖做出统一的强制性规定。不少企业会在其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企业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中约定“
离职员工不得享受年终奖”。那么,此项约定是否合法有效?关于“离职员工不得享受年终奖”的约定是否合法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企业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企业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了年终奖属于企业的特别福利,不属于员工的固定工资,是否发放年终奖,由企业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及员工的工作表现自行决定,并约定离职员工不得享受当年度的年终奖的,在司法判例中获得支持的可能性会比较大。当然,在司法实践中,仲裁庭或法庭还会审查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在程序和内容上是否具备合法性。如果企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未经过法律规定的民主和公示程序,即使内容合理、合法,依然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约定。
如果企业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年终奖的金额,此时年终奖属于员工工资薪酬的一部分,仅以员工在年度内是否在职为标准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的,在司法判例中被判定约定无效的几率会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仲裁庭或法庭通常会要求按照员工实际工作的时间折算计发年终奖。
综上所述,为避免日后发生争议,企业应就年终奖的发放条件、发放标准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在制定有关规定时还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民主程序及公示程序。例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平等协商确定,并应将有关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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