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问: |
什么是经济补偿? |
答: |
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
问: |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公司是否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
答: |
需要支付。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劳动合同法》,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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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吗? |
答: |
需要支付。中国现行有效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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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经济补偿和违法解雇的赔偿金可以重复适用吗? |
答: |
不可以。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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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如何计算经济补偿? |
答: |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