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家庭优先新冠病毒应对法案》:关于带薪休假的规定
问: |
家庭优先新冠病毒应对法案何时生效? |
答: |
本法案相关规定于2020年4月1日生效至2020年12月31日。 |
问: |
哪些雇主适用于该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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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带薪病假和延长家庭与医疗休假的规定一般适用于拥有少于500名员工的雇主。需注意的是,大多数受雇于联邦政府的员工并不能享受到延长的家庭和医疗休假,因为适用于他们的法规并没有受这次法案而更改。不过虽然联邦政府员工不能够享受延长的家庭与医疗休假,但他们符合申请带薪病假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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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小型企业是否可以豁免该项法案? |
答: |
对于员工人数少于50名的小型企业雇主,若因COVID-19相关原因而导致学校,护理场所关闭,或托儿所无法提供服务,使得其员工需休假照顾子女,且若按照要求为这些员工提供带薪休假会危害到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则雇主可能在此特定情况下豁免于提供紧急带薪病假和紧急家庭与医疗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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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哪些员工适用于此法案? |
答: |
一般来说,对于雇员人数少于500人的私营部门雇主及部分公共部门雇主的雇员,如受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原因(见下文)影响,有资格享受最长两周全额或部分支付带薪病假。提出休假申请前雇佣时间已满30天的雇员 ,如符合下列第5条理由,可有资格享受最长额外10周部分支付延长家庭与医疗休假。 |
问: |
哪些理由符合休假条件? |
答: |
如因雇员出现以下情形而无法工作,包括无法远程工作,则该雇员有权享受新冠肺炎相关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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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休假期间的薪资如何计算? |
答: |
最长两周(80小时,或相当于兼职雇员两周工作时间)的带薪病假,并以其基本工资或适用的州或联邦最低工资中较高者计算,按照以下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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