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相关问答(十一)
问: |
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已开具红字信息表但还未开具红字发票,是否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直接开具? |
答: |
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已开具红字信息表但还未开具红字发票,是否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直接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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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接收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有错误且未抵扣勾选,是否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
答: |
可以,但只能由开票方发起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选择“开票有误”。 |
问: |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接收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有错误且未确认用途及未入账,是否可以发起红冲? |
答: |
不可以,只能由开票方发起,红冲原因选择“开票有误”。 |
问: |
试点纳税人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对同一张已确认用途的发票多次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吗? |
答: |
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同一张已确认用途的发票多次开具红字发票,但累计开具的红字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负数金额、负数税额绝对值,均不得超过原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金额和税额。 |
问: |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是否需要与蓝字发票一一对应? |
答: |
是的。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的红字发票开具流程,不论《确认单》还是《信息表》,均需要同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