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 (GST)
問: |
是否應該在新加坡為公司註冊商品及服務稅? |
答: |
作為企業,當您的應稅營業額超過100萬新元時,您必須註冊GST。如果您的企業的應稅營業額不超過100萬新元,您仍然可以在經過慎重考慮之後選擇自願註冊GST。 |
問: |
索取進項稅額的條件。 |
答: |
您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才能索取進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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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不允許索回的進項稅。 |
答: |
消費稅(普通)條例第26及27條不允許以下支出申索進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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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進口服務的商品及服務稅的新規定是什麽? |
答: |
為了調整新加坡商品和服務稅待遇。 財政部長在2018年預算中宣布,將從2020年1月1日起實施以下制度,對進口服務征稅:
B2C供應品是指提供給非GST註冊者的產品,其中包括未註冊GST的個人和企業。 |
問: |
在GST註冊之前,我們可以索回進稅額嗎? |
答: |
一般來說,如果您不是一個GST註冊企業,您就不能對您購買的商品或者服務所產生的GST進項稅申請索回。但是,如果您符合特定的條件,您可以申請索回在註冊GST之前6個月內所產生的GST進項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