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新加坡合夥企業
問: |
什麽是合夥企業? |
答: |
合夥企業是由至少2個名合夥人持有的企業。合夥人可以是個人,公司或是有限責任合夥企業。 |
問: |
合夥企業中最大的合夥人數量是多少? |
答: |
普通合夥人企業的最大合夥人數量為20人。但是,該最大數量不適用于為從事任何專業而成立的專業合夥企業。只有具有書面法律規定的資格的人才能從事該專業。此類專業合夥企業可以擁有多過20名合夥人。 此類專業合夥企業的例子包括根據《專業工程法》注冊的工程師,根據《法律職業法》注冊的律師和根據《建築師法》注冊的建築師。此類專業合夥企業還可以根據《有限責任合夥法》選擇注冊其專業合夥企業。 |
問: |
合夥企業的法律地位是什麽? |
答: |
合夥企業的法律地位如下: 它不是獨立于企業主的法人實體 合夥人應對合夥企業的所有債務和損失承擔個人責任 可以以合夥人的名義起訴或被起訴 |
問: |
誰可以設立一家合夥企業? |
答: |
想要設立合夥企業,您必須: 至少18歲; 是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EntrePass持有者 如果您目前是自雇人士,則必須先向新加坡公積金局(“CPF”)充值您的Medisave賬戶,然後再注冊合夥企業,成為現有企業的新所有者或更新企業注冊。 注冊後,企業主必須維持CPF Medisave的供款。否則,該企業可能會被提前注銷。 |
問: |
誰可以成為合夥企業的授權代表? |
答: |
授權代表必須是: 自然人; 至少18歲; 具有充分的法律能力; 通常居住在新加坡(即擁有新加坡居住地址) 當所有合夥人都居住在新加坡境外時,則需要委任一名授權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