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銷銷售的商品發票開具的相關問答
問: |
企業用“滿減”促銷的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何開票? |
答: |
納稅人採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後的銷售額徵收增值稅。 納稅人採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是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的‘金額’欄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後的銷售額徵收增值稅。 未在同一張發票‘金額’欄注明折扣額,而僅在發票的‘備註’欄注明折扣額的,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 |
問: |
“滿減”促銷如何確定銷售收入? |
答: |
“滿減”促銷屬於商業折扣,納稅人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後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
問: |
直播抽“盲盒”,贈送的“盲盒”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
答: |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 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銷售貨物。 |
問: |
視同銷售的貨物價格如何確定? |
答: |
納稅人有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屬於應徵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額。 |
問: |
本月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但發生消費者退貨,能否作廢? |
答: |
增值稅電子發票開具後不能作廢。 纳納稅人開具電子發票後,如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的,可以開具紅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