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實地審核及調查的常見問題
問: |
實地審核及調查兩者之分別為? |
答: |
實地審核主要是實地審核人員會實地視察和查閱納稅人的會計紀錄,從而更了解納稅人業務之運作,而調查則是涉及深入調查涉嫌逃稅的納稅人。 |
問: |
香港稅務局會如何選取需要實地審核及調查的個案? |
答: |
稅務局主要集中在明顯或普遍有不守法規的個案或行業上,亦會以隨機抽樣方式選取個案,並沒有固定的準則可言。 |
問: |
企業會被定為調查對象的成因是? |
答: |
若稅務局發現企業有以下不守法規的特徵或跡象時,實地審核和調查工作即可能開展: 核數師在核數報告中表示對企業帳目持極保留意見; 企業的營業額或利潤不合理地偏低 (考慮因素包括:業務性質、地點及顧客類別); 沒有依時呈交或沒有遞交報稅表; 沒有充分備存業務紀錄; 沒有按稅務局要求提交重要資料。 |
問: |
若果調查後發現公司存在短報收入或利潤的情況,而公司的帳簿及紀錄又不完善時,稅務局會以何種方法計算補徵評稅? |
答: |
在此情況下,稅務局一般會採用間接方法,其中幾個較普遍的方法為「資產遞增表方法」﹑「銀行存款方法」﹑「企業經濟狀況(比率計算)方法」及「推算方法」,所採用的方法會視乎每宗個案而定。 |
問: |
實地審核與調查的懲罰方法是否有分別? |
答: |
沒有。稅務局會以案情的嚴重性﹑稅收上的損失﹑納稅人的合作程度﹑納稅人業務性質及其行為或計劃是否蓄意進行等因素去考量最終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