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可以異地辦理的事兒
問: |
本次指導意見共給出了多少個事項清單? |
答: |
本次共提供了140項高頻政務服務的事項清單。其中58項將於今年年底前實現;74項將於2021年底前實現;剩余的8項也將在2021年後實現。 |
問: |
跨省通辦的業務模式有哪些? |
答: |
全程網辦; 異地代收代辦; 多地聯辦。 |
問: |
全程網辦後有哪些改進? |
答: |
除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外,按照“應上盡上”的原則,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提供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頒證送達等全流程全環節網上服務,不得強制要求申請人到現場辦理。能通過數據共享查詢、核驗的證照批文,不再要求到現場核驗原件。 |
問: |
異地代收代辦如何辦理? |
答: |
對法律法規明確要求必須到現場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申請人可在政務服務大廳設置的“跨省通辦”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窗口收件後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身份核驗,通過郵件寄遞至業務屬地部門完成辦理。通過寄遞紙質結果或網絡送達辦理結果。 |
問: |
哪些事項適用多地聯辦? |
答: |
對需要申請人分別到不同地方現場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減少申請人辦理手續和跑動次數,整合申請人多地辦理流程,由一地受理申請、各地政府部門內部協同,實現申請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