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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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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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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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無需工作準證即可在新加坡從事某些短期工作。這些活動包括研討會、新聞業務、體育等等。您必須在抵達新加坡的時候通知新加坡人力部(“M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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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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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準證豁免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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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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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必須: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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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入新加坡之前,已正在進行工作準證豁免活動。但是,這並不保證您進入新加坡的資格。您進入新加坡的資格將與其他所有訪客一樣,將受到新加坡移民局檢查站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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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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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由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簽發的有效短期探訪準證,以便讓您能在活動期間在新加坡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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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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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由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簽發的有效短期探訪準證,以便讓您能在活動期間在新加坡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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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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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新加坡的其他特定法律要求(例如:針對某些專業在新加坡執業的註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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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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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將被允許在新加坡工作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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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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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進行任意次數的工作豁免活動,但在一個日歷年內最多只可以進行90天(例如:進行3次活動,每次持續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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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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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準證豁免活動有哪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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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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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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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或調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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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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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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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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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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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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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國際商業法院的司法或法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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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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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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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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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景拍攝和時裝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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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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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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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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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新工廠、運營或設備相關的專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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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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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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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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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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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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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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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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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麽情況下您不需要通知M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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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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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的STVP期間,您無需通知MOM即可進行以下活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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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公司會議,公司務虛會或與商業夥伴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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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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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參加者的身份參加考察或參觀、培訓班、講習班、研討會和會議;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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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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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貿易參觀者身份參觀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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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活動不應涉及服務合同或與新加坡雇主的服務合同。
註意: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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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培訓班或講習班的培訓師或演講者,則需要通知MOM以獲得工作準證豁免或獲得雜項工作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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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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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接收任何在職培訓,則需要獲得工作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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