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總額組成常見問題
問: |
工資總額的組成包括哪些呢? |
答: |
包括: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
問: |
計件工資是否包括計件超額工資? |
答: |
包括。因為“計件超額工資”即計件工人實行的全部計件工資減去應得的計件標準工資後的數額。從性質來看,它是計件工資的一部分。所以在新頒發的《規定》中,將“計件超額工資”歸入“計件工資”裏,沒有單列。因實際工作需要,在制定勞動工資統計報表時,仍應將“計件超額工資”單列出來。 |
問: |
房改補貼是否進入工資總額? |
答: |
從性質上看,房改補貼屬於工資總額。但由於目前所進行的住房改革是在試行階段,發放的房改補貼辦法也不一樣,有些地區直接發錢,可以用於住房以外的消費,而有些地區發住房券,只能用於購買住房或交房租。鑒於這些情況,房改補貼暫不計入工資總額。待到住房改革走入正軌,再對房改補貼的統計問題另做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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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調整工資補發的工資,在工資總額構成中如何反映? |
答: |
調整工資,如果是補發當年的,應列入“計時工資”中,若補發上年的工資,則應列入工資總額組成的“其他”項內。 |
問: |
計算標準工資,是否包括教齡津貼和護齡津貼? |
答: |
在計算標準工資時,應當包括實行結構工資制的教齡津貼和護齡津貼。即:標準工資包括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教齡津貼和護齡津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