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五險一金之生育保險
問: |
什麽是生育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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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生育保險是通過國家立法規定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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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只有女職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那麽是否只有女職工需要參加生育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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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凡是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的職工,包括男職工,都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生育保險完全是由所在企業承擔,個人不需要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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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申請生育保險待遇,是否需要滿足相關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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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女職工生育、流產當月用人單位為其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或者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滿9個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同時,女職工生育、流產當月用人單位為其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不滿12個月且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不滿9個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已繳費月數除以12後所得的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女職工生育、流產當月所在用人單位先行支付;用人單位為該職工累計繳費滿12個月或者連續繳費滿9個月後,可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撥付已先行支付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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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上海地區生育津貼如何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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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一般來說,生育津貼的計算可以參照以下公式: 生育津貼=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產假天數包含產假和生育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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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如職工本人產假前工資標準高於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該如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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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如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的,單位需根據職工產假前工資補發生育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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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上海地區生育津貼如何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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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上海地區生育津貼申請需攜帶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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