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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關於2024新《公司法》的相關問答(二十)

答案
問:
有限責任公司能否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答:
可以。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折合的實收股本總額不得高於公司凈資產額。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公開發行股份時,應當依法辦理。

問: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擁有哪些權利?
答: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名冊、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問: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是什麽?
答: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公司法行使職權。

問: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行使哪些職權?
答: 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相同,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 選舉和更換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2. 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3. 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報告;
  4. 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 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6. 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7. 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8. 修改公司章程;
  9.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股東會可以授權董事會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問:
股份有限公司只有一個股東如何行使職權?
答: 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相同,只有一個股東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作出職權範圍內的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並由股東簽名或者蓋章後置備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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