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常見問題  企業服務  其他管轄區  馬來西亞有限責任合夥企業(LLP)Q&A 

常見問題

分享

企業服務 - 其他管轄區

問題

馬來西亞有限責任合夥企業(LLP)Q&A

答案
問:
哪些類型的業務適合在馬來西亞登記為有限責任合夥企業LLP?
答:
LLP適合所有旨在產生利潤的合法業務。LLP也適合各種專業,包括律師、特許會計師、公司秘書和金融公司。初創企業、中小型企業(SME) 可以成立 LLP 來發展業務,而不必過多擔心個人資產、個人負債和嚴格的合規義務。

問:
LLP和公司有什麽區別?
答:
LLP 不發行股票,無需舉辦股東常年大會,無需向註冊局提交財務報表,其賬目也不需要審計。

問:
LLP與普通合夥企業有什麽區別?
答:
LLP的合夥人在法律上享有有限責任,這意味著他們對LLP的債務和義務負有限責任。他們的個人資產通常不會受到業務債務的影響。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承擔無限責任,這意味著他們個人的全部資產都可能用於清償企業債務。

問:
LLP可以從事哪些活動?
答: 除了慈善或違反馬來西亞公共福利、秩序或損壞道德風氣的活動以外,LLP可以展開所有以營利為目的的合法活動。

問:
不同領域的專業人士(例如會計師和律師)可以合夥登記LLP嗎?
答: 不可以。LLP的合夥人必須從事相同的專業實踐。

問:
誰有資格擔任LLP的合規官?
答:
  1. LLP的合夥人之一或根據《公司法2016》有資格擔任秘書的人士
  2. 年滿 18 歲並且是馬來西亞公民/永久居民
  3. 常居在馬來西亞

問:
誰有資格成為LLP的合夥人?
答:
LLP的合夥人可以由自然人或法人團體或兩者組成。合夥人可以是外國人,不需要在馬來西亞擁有主要或唯一的居住地。

問:
LLP需要繳納什麽類型的稅務?
答:
LLP的稅率與公司類似,即24%。LLP在符合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可以享受17%的所得稅稅率。除了薪酬和紅利等收入以外,合夥人無需為LLP獲得的利潤征稅。

語言選擇

English

日本語

简体中文

關閉